近期,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财政厅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方案,计划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根据新政策,全省符合条件的居民养老金每人每月将增加30元,其中包括国家统一增加的20元和四川省自加的10元,调整后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223元。
此外,针对年满80岁及以上的高龄领取者,原有基础上每人再增加5元,使他们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升至每月233元。这次提升资金由中央财政全权负责国家部分的增加,而四川省的自加部分,则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分担。新政策明确,新增的养老金将不影响各地市或区县已自我提升的部分,以确保地方已有政策的延续。
对于高龄群体,政策规定了不同的执行时间节点:在2026年6月30日之前已年满80岁的居民,将于2026年7月1日起获得新标准待遇;而在2026年7月1日后满80岁的人士,则要从其满80岁的下月起享受新的增加标准。
目前,相关部门正积极部署,确保调整后的养老金能及时发放到每位参保居民手中。同时,各地会结合新政策,引导城乡居民及早参保、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部分地区还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在省定最低标准基础上进行进一步提升,从而增强居民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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